问题 | 离婚冷静期的一方反悔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一方反悔时的处理方式如下:
①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倘若双方并未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那么这就意味着他们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就好比是一个约定的时间期限已过,而双方没有完成最后的手续,之前提出的离婚申请也就自动失效了。 ②倘若其中一方在冷静期内改变了主意,不想离婚了,此时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 在起诉过程中,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用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或者存在其他符合离婚条件的情形。 比如,长期分居、家暴、虐待等能够表明夫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的事实证据。 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情况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在审理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然后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也有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 这是因为离婚案件的判决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事实情况,不同的情况其处理方式可能会存在差异。 所以,在面对离婚冷静期一方反悔的情况时,各方都需要谨慎对待,依据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申请离婚并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两人未一同去领离婚证。之后小朱反悔不想离了,小李却坚持离婚,双方产生争议,小李考虑向法院起诉离婚。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未共同申领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时小朱和小李前期的离婚申请自动失效。 2、小李若起诉离婚,需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能证明存在长期分居、家暴等情形,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审理,可能判决准予离婚,也可能不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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