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四年不在一起算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长期分居四年,通常并不能直接认定为离婚。
在法律层面,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 其一为协议离婚,这就需要夫妻双方都自愿达成离婚的协议,然后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通过合法的程序来结束婚姻关系。 其二是诉讼离婚,即一方将离婚诉求起诉至法院,经法院经过严格的审理和判断,判决准予离婚。 仅仅因为夫妻四年没有生活在一起,这并不足以成为离婚的依据。 然而,这种长期分居的情况很可能会被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 倘若其中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相关证据,比如双方之间的沟通记录极少、长期互不关心对方的生活等,以此证明夫妻关系已经严重恶化,且没有和好的可能,那么法院在审理后,就有可能做出判决准予离婚。 所以说,夫妻四年不在一起只是一个可能会引发离婚的因素而已,具体是否会导致离婚,必须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以及严格遵循法律程序来进行确定,不能仅凭分居这一现象就轻易下结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长期分居四年。小朱想离婚,小李却不同意。小朱认为分居多年感情已破裂应判离婚,小李则觉得分居不代表就要离婚,双方产生争议,小朱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情分析: 1、从法律规定看,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本案中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无法协议离婚,小朱选择诉讼离婚是符合法律途径的。 2、虽然夫妻分居四年,但仅分居本身不足以认定离婚。小朱若能提供如沟通记录极少、互不关心生活等证据,证明夫妻关系恶化且无和好可能,法院才可能判决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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