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已签字生效还可以补充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在双方签字后,通常情况下是不宜随意进行补充的。
这是因为一旦双方签字并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便具备了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着法律上的约束。 不过,倘若在离婚之后,双方确实有新的财产或者债务等方面的事项需要进行约定,并且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是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来进行补充的。 这里要强调的是,补充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签订的,而且其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涉及到对原离婚协议的重大变更,那就可能需要重新办理离婚登记,或者通过诉讼等方式来确认其效力。 这是为了确保补充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因协议内容的不明确或存在争议而引发后续的法律纠纷。 总之,在离婚协议生效后进行补充是一件需要谨慎对待的事情,最好是在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已生效。之后小朱发现有一笔共同债务在离婚协议中未涉及,小朱与小李协商后欲签订补充协议,但小李认为离婚协议已生效不应补充。双方就能否补充离婚协议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离婚协议生效后,若双方自愿且内容不违法,可签补充协议。小朱和小李若能达成一致,是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来约定新债务的。 2、若补充协议涉及对原协议重大变更,可能需重新办理离婚登记或诉讼确认效力,所以他们需谨慎对待补充协议的签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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