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办理通常有两种方式,其中协议离婚一般可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
当双方都自愿离婚时,就需要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它能明确双方的户籍信息;身份证,用于证明个人身份;结婚证,这是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明;还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这份协议书详细规定了离婚后的各项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 婚姻登记机关会仔细审查双方提交的这些材料,只有符合相关条件才会予以登记,之后会发放离婚证,标志着离婚手续的完成。 然而,如果是诉讼离婚,就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审理,全面了解双方的诉求和实际情况后作出公正的判决。 总之,协议离婚主要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诉讼离婚则需通过法院途径。 人们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谨慎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打算离婚,他们都同意协议离婚,于是共同前往小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小朱准备了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但小李认为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割不合理,双方产生争议。婚姻登记机关以材料不符合要求未予登记。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协议离婚时双方需提供完整合格的材料,包括双方都认可的离婚协议书,小李对财产分割有异议导致材料不符合要求,登记机关做法正确。 2、小朱和小李若无法协商一致修改离婚协议书,可考虑诉讼离婚,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