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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两个人都同意离婚可以在嘉兴离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在嘉兴办理离婚事宜有着明确的条件要求。
2.首先,若双方均是嘉兴户籍,那自然可以在嘉兴办理离婚登记。
倘若只有一方为嘉兴户籍,并且在嘉兴居住时长达到一年以上,同时还需提供相关居住证明,这样也具备在嘉兴办理离婚登记的资格。
3.当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其中一方选择起诉离婚时,就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这里要注意,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4.而当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携带诸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前往嘉兴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反之,如果是一方起诉离婚,那就需要向有管辖权的嘉兴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在嘉兴办理离婚相关事宜,要严格按照这些规定和条件来执行,以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有序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均非嘉兴户籍,小朱在嘉兴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居住证明,小李不满一年。二人协商离婚,小朱认为能在嘉兴办离婚登记,小李觉得不符合条件,产生争议。后协商不成,小朱欲起诉离婚,对管辖法院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关于离婚登记,按规定,只有一方为嘉兴户籍且在嘉兴居住一年以上并提供居住证明才可办理,小李居住不满一年,所以不能在嘉兴办理离婚登记。
2、若小朱起诉离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小李住所地不在嘉兴且居住不满一年,若其经常居住地不在嘉兴,嘉兴法院可能无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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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6 22: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