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女方能得到什么赔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女方可获赔偿的情形主要如下:
在婚姻生活中,如果男方出现重婚行为,即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或者与他人同居,对外以夫妻关系相处; 又或者实施家庭暴力,对女方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严重伤害; 还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那么女方就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这里的赔偿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 同时,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女方如果因抚育子女而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照料老人承担起家庭责任,或者协助男方工作而牺牲了自己的部分利益,离婚时她就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男方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另外,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了孳息(如银行存款的利息等)和自然增值(如房产随着市场行情自然增值)外,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依法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总之,具体的赔偿或分割事宜,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妥善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