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写别人名字可以公证给自己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障相关权益方面,公证是一种可行的方式,但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同类型的公证及其相关要点: 1.赠与公证: 当房子登记在他人名下,而对方愿意把房子赠与给你时,赠与公证就发挥作用了。 首先,双方需要认真拟定一份赠与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之后,共同前往公证机构办理赠与公证。 公证完成后,受赠人便可以凭借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以及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前往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只有经过这一系列流程,房屋才能正式过户到受赠人自己名下。 2.委托公证: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房屋所有人通过委托公证,委托你对该房屋进行管理、处分等相关事宜。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这种方式只是赋予你管理和处分房屋的权利,并不能直接改变房屋的所有权归属。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证的主要作用是对相关协议或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 若要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一般还必须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登记,是不发生物权效力的。 案情回顾: 小朱欲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赠与小李,双方拟定赠与协议后办理了赠与公证,但小李未及时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之后小朱反悔,不愿再将房子赠与小李,双方就房屋归属产生争议。另外,小胡因事不便亲自办理房屋过户,委托小静管理处分房屋,小静却声称自己有所有权,引发纠纷。 案情分析: 1、在小朱与小李的赠与纠纷中,虽办理了赠与公证,但未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根据法律,房屋所有权未转移,小朱有权反悔。 2、对于小胡和小静的委托纠纷,委托公证仅赋予小静管理和处分权,不能改变房屋所有权归属,小静声称有所有权无法律依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