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清算时的先后顺序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一家企业面临破产清算之际,其财产分配及清偿方式应遵循特定的顺序,这个顺序系指依照法律法规对各类型债务和权益进行分阶段清理的前后排列顺序,对于保障各个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此将近战倒计时般的破产清算过程中,首先被优先清偿的往往是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紧接着是员工债权,其中涵盖了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以及抚恤费用等诸多方面。 然后是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拖欠的税款,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 这样的清偿顺序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旨在确保特定权益能够得到优先保护和实现。 比如,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国家税收得以顺利征收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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