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有限公司资不抵债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负有对外债务的情况下,它的资产无法偿还对外债务时,认定为资不抵债。
当资不抵债企业有能力清偿到期债务,有足够的现金维持日常经营,企业不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所以,资不抵债不一定会到达破产的地步,还有继续经营的可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