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首先,包括工资与奖金在内的各类薪资性收入皆属于此列。 在此所述的“工资、奖金”需做广义理解,泛指所有类型的工资性收入。 其次,生产经营所得收益亦属于共同财产之列。 这种收益不仅涵盖了农业生产劳动者的劳动所得,还涵括了诸如工业、服务业、信息产业等各个领域的生产、经营收益。 再次,则是知识产权所带来的相应收益,这其中既有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等各项智力成果权,又包含了其他科技成果权。 最后,一些特殊场景下,如某个主体以其自身财产进行投资获取的收益,或者在实际情况或法律规定中男女双方获得或者必须获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亦被划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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