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开庭,是否要通知家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一般的司法程序,法院会在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向犯罪者的亲属邮寄送达判决书,同时也会告知其所涉及的监禁场所或者服刑地点等相关事宜。
在人民检察院进行案件审核时,必须详细核查如下几个方面内容: 首先,确认犯罪的具体过程、细微情节以及相关证据材料是否清晰明确; 其次,综合考虑犯罪性质与罪名的判定是否准确无误; 再次,是否存在任何遗漏的罪行及其他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第四,判断该案件究竟是否隶属于不应该予以法律追究的范畴之内; 最后,是否还存有相关的附属民事诉讼案件。 同时,检察院也要对整个侦查过程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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