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与非法拘禁罪在法律上有何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非法拘禁罪与敲诈勒索罪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犯罪客体或侵害对象的不同。 非法拘禁罪所侵犯的客体或受害者是人身权利这样一种单一的事项。 而敲诈勒索罪中,实施威胁的对象以及从中获得财物的对象是重叠的。 其次,在犯罪客观方面,两种罪行有显著的差别。 非法拘禁罪通常仅仅存在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这一种行为,除非为了追讨债务,否则并无勒索或者要求其他权益的行动; 然而,敲诈勒索罪所涉及的威胁内容一般都是与暴力相关的,威胁行动可能发生在未来某个时刻,并非当场立刻实践的犯罪行为。 最后,两种犯罪都有各自特有的犯罪意图。 非法拘禁罪旨在非法剥夺特定个人或群体的自由。 相比之下,敲诈勒索罪则以暴力手段勒索财物或获得其他利益为其最终目标。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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