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鞭炮是炸药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烟花爆竹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爆炸品。虽然它们具备巨大的爆炸威力及潜在的危险性,然而烟花爆竹广泛的社会认可度、娱乐性质以及爆炸能量的分散特性等因素,使得其与广大公众的认知观念以及传统习俗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并未将烟花爆竹明确归类为爆炸物范畴之内。
具体而言,爆炸品主要涵盖以下几大类别: 首先是爆破器材,其中包括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以及爆破剂等; 其次是黑火药、烟火剂以及民用信号弹等; 最后,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严格管控的其他爆炸物品亦在其列。
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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