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物品肇事罪是不是过失犯罪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法中的危险物品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具有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主观心理。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既遂造成严重后果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是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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