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诈骗罪中介不知情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所涉中介机构对于贷款诈骗行径确实毫不知情,则通常而言并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这是因犯罪构成需具备罪过心态,即主观故意。 然,中介并无蓄意参与诈骗之意图,仅因其在贷款业务流程中所扮演之中介角色而被简单地归入犯罪范畴也是欠妥当的。 然而,鉴于具体情状的不同,该中介机构仍有可能须承担特定程度上的民事责任,譬如退还收取的中介费用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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