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构成刑事案件要判是不是就得抓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倘若某项事件构成了刑事罪行,那么便有可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逮捕,然而这种情况并不能被视为绝对的规定。
具体而言,是否实施对涉案人员的逮捕行动,将取决于案件的诸多细节因素,例如犯罪嫌疑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他们是否存在逃跑的潜在可能性、又或者是可能摧毁证据的风险等等方面。 有时候,为了更好地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我们或许会选择暂时不对涉案人员予以拘留,而改成采取其他的法律手段,例如给与罪犯保释的机会以待后续审判程序。 然而,若犯罪的实情已经非常清晰明确,证据充足有力,而且有必要采取强制性的羁押措施时,那么逮捕行动便是不可避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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