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期间家属探视有没有规定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依法对违法人员实施拘役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场合中,家属探望的时间设定通常都会受到一定程度上的约束。
通常情况下,在执行行政拘留的过程中,相关法律规定家属享有特定时间段内的探视权,但是实际的时间规划可能由于拘留场所的规章制度以及管理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而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 至于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刑事拘留阶段,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原则上家属是不被许可进行探访的。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监护人经过办案机关的同意,并且在得到公安机关的批准之后,则是有权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和使用通讯设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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