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时间从何时起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刑事拘留的起始时间是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宣告刑拘之日起算的。
而刑事拘留实质上则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他们直接负责的案件时,在调查过程中遭遇法定紧急情形时,对现行犯或有重大嫌疑的人所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值得大家关注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为三天,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至四天;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拘留期限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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