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到案能办理了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的情形中,即使犯罪嫌疑人员尚未归案,亦可执行刑事拘留程序。
此类情况往往出现在公安机关已取得的确凿充足的罪证基础上,断定该人构成犯罪行为且有重大必要性采取刑事拘留手段进行控制。 对于未处于在场状况下执行刑事拘留事务,常常是由于已获取的证据已然足以为证实犯罪情状的真实性提供依据,同时也考虑到了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选择逃逸、销毁证据或者继续实施犯罪活动等潜在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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