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情况之下,对于盗窃罪行的司法程序中,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原则上不应当超出两个月的时间范围。
然而,如果案件的具体情况较为复杂,且在期限届满之后仍然无法完成调查工作以得出结论,那么该案件可以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将侦查羁押期延长一个月。
另外,如果由于特殊原因,某些特别重大和复杂的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都不适宜交付审判,那么这类案件就需要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批准延期审理。
除此之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刑,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延长了侦查羁押期限,但仍然未能完成侦查工作并得出结论,那么这类案件可以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再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