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了怎么知道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一旦涉案人员获得批准或者法院判决实施逮捕,那么这些人员将会被正式列入个人档案之中。
而逮捕行为往往代表着已经掌握充分的证据证实涉案人员存在犯罪嫌疑,且可能面临着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处罚。 一经被捕,涉案人员的犯罪记录便会被正式载入其个人档案,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案底”。 这份案底将会被详细地记录在公安机关的犯罪记录系统之中,并可能对涉案人员未来的法律事务产生深远的影响,例如就业、申请贷款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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