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8项罪名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满十八周岁者所触及的罪行包含但不限于故意杀人、故意伤人致残或导致他人死亡、强奸、抢夺、贩售毒品、纵火、爆炸以及投掷危险物品等八种类型。
针对此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国家法律制定了相应的特别规定与考虑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列举的八类罪行均具有较高的严重性和广泛的社会危害性。 因此,在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家庭、学校乃至整个社会都肩负着重要的教育和引导职责,以期有效防止各类犯罪行为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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