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的界定是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乃是对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权利与便利条件,进行侵占、盗窃、行骗以及使用其他不当手法,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的犯罪行为之简称。
在定义贪污罪时,我们主要需要综合以下多个要素予以权衡和考量:首先,犯罪主体须是具有国家公职身份之人; 其次,相关人员需利用其职务上所赋予的权力与便利条件; 最后,他们还需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这其中可能涉及到侵吞、盗窃、行骗等多种手段。 对于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则主要依据贪污金额的大小及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具体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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