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回扣是否算作职务侵占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收回扣是否已经构成了职务侵占罪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指出,答案是肯定的。
职务侵占罪,是指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担任特定职务的人员,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务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违法行为。 对于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案件,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刑罚。 值得注意的是,本罪的犯罪客体主要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而职务侵占罪所侵害的对象则是这些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 在此,我们所提到的“公司”,特指依据我国《公司法》合法设立的非国有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则是指除了前述公司之外的非国有性质的,经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本以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盈利性经济组织; 至于“其他单位”,则是指除了上述公司、企业之外的非国有性质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种类型的团体。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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