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取保候审后还能再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通常惯例,被解除取保候审之人不宜再次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性措施,主要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畅地进行下去,并在此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应享有的合法自由权益。 然而解除取保候审则常常意味着相关案件的案情出现了新的转变,抑或是原先设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已然不适用于眼下的状况。 一旦被解除取保候审,这就表明相关案件可能已经取得了新的突破或判断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在再次提出取保候审请求时,必须要具备新的实质性理由,并且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必备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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