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充案件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结合具体的案情考量,部分情形之下,作为补充案件的当事人仍然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的权益保障。
关于取保候审的含义,即在当今严密的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具备相关权限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未能成功逮捕或已接受逮捕而需进行强制措施转变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确保他们能够随时应讯,不对其实施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若补充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通常便可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 4.羁押期限已经届满,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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