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满如何办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犯罪嫌疑人的刑拘期限届满之际,他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司法部门申请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一般而言,此类申请需要满足如下条件:首先,必须确认其不会逃避侦查工作、不会妨碍案件审理、也不会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保证,同时还需提交书面申请文件。最后,由法院或者公安机关在严格审查之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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