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院批捕可以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案件已获检察院批准逮捕,仍有可能采取保释候审。
在相关案件得到检察官批准逮捕之后,如涉案情节轻微,则可以考虑采用保释候审的方式处理,无需将嫌疑人拘留或者实施逮捕。 在此过程中,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均享有申请保释候审的权利。 保释候审,即侦查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或干扰侦查工作,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出庭。 这种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犯罪行为相对较轻,无需拘留或逮捕,但需对其行动自由施加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