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撞人对面不签字保险不理赔怎么解决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不慎发生了交通意外事件,在经过仔细调查并确定责任方确实是阁下之后,然而另一方却坚决拒绝对此负起责任、签署责任确定书,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允许据法请求警方出示正式版本的事故责任鉴定报告将是可行的解决方案。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仅仅是在简易处理的事故责任鉴定报告中,才需要由双方共同签名确认其真实性; 但是,对于正式的程序而言,事故责任鉴定报告并不需要得到双方的签字认可。 另外,警方实际所要求签署的文件,实际上是责任鉴定报告的送达回执。 无论这一份文件是否被双方签字确认,它都具备法律约束力。 一旦获得了这份鉴定报告,您就可以与保险公司以及另一方展开协商,商讨赔偿事宜。 假如另一方仍然没有表现出积极的配合态度,您有权根据事故责任鉴定报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定另一方必须提供相关手续来帮助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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