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拒赔单多久通知被告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险公司需在拒绝赔偿的决定产生之后三个自然日之内,向申请方发送拒赔通知书,并明确阐述其原因。
此外,保险公司须从事故发生当天起计算,最晚不超过三十个自然日内完成对损失的初步评估。 当保险事故发生后,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请求,保险公司如发现有必要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应尽快且一次性地告知对方所需补充之具体内容。材料准备完备之后,保险公司亦应迅速展开审核工作。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案例,保险公司应在三十个自然日内完成审核,并以书面形式将最终核定结果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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