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以肇事逃逸拒赔合理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肇事逃逸而引发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之现象,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是缺乏依据且并不公平的。实际上,自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即使是肇事方作出了逃逸行为,其所驾车辆若正在参加相应的强制性保险,那么作为保险人,仍有依法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的义务和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