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装喇叭保险会拒赔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驾驶人员如若尚未获得驾驶资质或酗酒状态下进行驾驶行为;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遭受盗窃、抢劫过程中所引发的交通事故;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若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均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关于车辆加装设备的问题,许多购车者在购买新车后,可能会自行安装音响系统、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设备。 然而,一旦发生碰撞事故并造成损失,保险公司通常不会对这些新增设备进行赔偿。部分保险公司可能会接受车主投保“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但是,如果因改装车辆而留下安全隐患,且未提前通知保险公司,那么在事故发生后,仍然无法获得赔偿。 其次,涉及到撞伤亲属朋友的案例,一位市民在驾驶过程中意外地将其弟弟撞伤,治疗费用高达1万余元。王先生的车辆已投保第三者险,因此他寻求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然而,保险公司却以撞伤的是自家人为由,拒绝进行赔偿。 根据保险条款中的规定,“第三者”的范畴排除以下四类人群: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最后,对于未按期进行年审、酒后驾驶以及无证驾驶等情况,驾驶员实际上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 另外,如果驾驶员的准驾车型与其实际驾驶的车型不符等情况,保险公司亦会拒绝赔付。尤其需要强调的是,严禁酒后驾车,同时也不应将车辆借给尚未取得驾照的亲友“体验驾驶乐趣”。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三十七、三十八条规定: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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