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保险到处跑保单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情况,保险公司有权不予理赔:
首先,机动车损失保险中的损失部分,应由第三方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却无法确定其身份; 其次,由于被保险人违背了安全装载规定所导致的额外损失; 再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被保险人选择以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但是不能够提供充分依据来证实事故的具体原因; 然后,在投保时期内指定了特定的驾驶人员,然而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该车辆却是由非指定驾驶人员操作而产生的额外损失;接着,在投保时期内约定了特定的行驶区域,然而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该车辆却是在约定行驶区域之外行驶而产生的额外损失; 最后,由于在保险期限内发生过多次保险赔偿事件,因此产生的额外损失。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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