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签了一年的合同,没到一年能走吗 |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后可以离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