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律师代写遗嘱所需材料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公证律师代写遗嘱所需材料有哪些?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代写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1、要有两个及其以上的见证人现场见证; 2、要由见证人中的一个来代为书写遗嘱; 3、遗嘱要标清楚写遗嘱的年月日; 4、代写遗嘱的人和立遗嘱的人均要在遗嘱上签名。 三、遗嘱见证人的要求是什么?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让专业的律师代写的遗嘱,一般情况下即便不办理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本人坚持要办理公证的话,也可以在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之下,到专业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至于让律师代写遗嘱的时候,需要的材料可以直接问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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