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具备哪些条件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是,行为主体是两个人或者两个以上的人; 二是,几个违法行为人必须有共同的违法故意。即行为人对于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持故意的心理状态,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有意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同时,几个行为人相互明知在共同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二、治安管理处罚具有哪些特征? 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 2、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 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 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 三、治安管理处罚方式有哪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四、治安管理处罚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五、治安处罚的原则有哪些? 1、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 3、公开、公正原则。 4、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5、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综上所述,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需要根据违法行为人在违法案件中起到的作用分别进行治安处罚。类似于共同犯罪,如果起主要作用,公安机关的处罚力度就比较重,起次要作用的,公安机关可以相对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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