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违约责任怎样才生效,购房合同欺诈的情形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购房合同违约责任怎样才生效 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就构成合同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购房合同欺诈的情形 (一)房屋租售中介实施的诈骗 1、采用欺骗手段截留客户资金,将其非法占有或用于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 房屋中介公司要求买房者将购房保证金、首付款、购房款等存入中介公司指定账户,由他们“代为保管”,利用办理购房手续的时间差,从事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获取中短期收益。 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运作方式一旦出现问题,最终会导致资金链断裂造成损失。 2、中介公司指使公司员工及他人假扮购房人,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少量定金或部分房款后,将房屋过户至虚假购房人名下,最后将骗取的房屋转卖或抵押从中非法获利。 3、利用为购房人代办银行贷款之机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冒用购房人的身份证件,将银行发放的贷款占为己有。 4、公布虚假房屋租赁、销售信息,与客户签订租房、购房合同,骗取客户中介费及定金。 (二)房地产开发商或个人在预售、出售房屋时,隐瞒房屋已抵押或已出售的事实,采取一房多卖的方式骗取他人购房款。 (三)虚构商铺等房产投资项目,以承诺高额返租收益为诱饵,诱骗投资者进行投资骗取投资款。 (四)以能够帮助购买回迁房、单位房等低价房为名,虚构房源,诈骗他人购房款。 (五)通过伪造房产证、身份证等手段,假冒房主身份,与他人签订房屋租赁、买卖合同,诈骗他人租金、购房款。 (六)隐瞒门面房即将拆迁的事实,虚假发布“门面房转让”的信息,将门面房转租给他人,骗取租金。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购房合同违约责任生效的条件是购房合同生效,购房合同一方有违约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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