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山购房的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房山购房的定金能退吗 在购置房产时,以下五种情况下定金可得以退回:首先,若开发企业在认购意向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购房者已经选定的房屋出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无法正式签订合同的情况出现,那么开发商应按照双倍金额补偿购房者的定金;其次,倘若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证件,或由于本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合同文件,甚至由此引发合同无效的问题,开发商有责任退还购房者的定金,同时还需承担购房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再者,如果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内容无法达成共识,且这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最终导致签约失败,那么双方均无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全额返还购房者的定金;此外,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价格、面积及户型等关键条款未作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导致双方在此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影响到正式合同的签署,此时开发商也应退还购房者的定金;最后,如因非由当事人双方共同造成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订立,卖方应将定金悉数返还买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想退购房的定金能退吗? 视情况而定,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退: 1、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 2、因特殊情况导致不能签定合同的,或者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 3、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山购房的定金能退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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