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主体责任包括哪些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医疗事故主体责任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方通常涵盖了医疗机构及医务工作人员等人。 医疗机构需要对本机构内医务人员提供的治疗行为负有全面的责任。 倘若因医疗机构自身的管理疏漏或设施设备存在瑕疵等因素引发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将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在诊疗过程中的医务人员若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并由于过失而给患者带来人身伤害,同样也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二、医疗事故主次责任的划分如何 遵照我国现行相关法规的明确要求,对于在医疗事故中所涉及到的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可划分为四种不同等级: 即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及轻微责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三、医疗事故主要负责人是谁担任 对于医疗事故中责任主体的确立及归责认定,相对而言颇为严谨且复杂。 一般而言,直接导致患者身体损害的医务工作者很有可能被裁定为难这一问题的主要责任方。 然而,对于责任的最终确认,我们不应仅仅依据实际操作的医务人员做出判断,还应考虑到医院或者诊所可能需要对此承担一定的责任。 举例来看,倘若一名医务工作者在执行医疗任务时,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制度,同时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其行为不符合规范与常规,并且由于这些原因而导致了患者的人身伤害,那么这位医务工作者就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然而,如果是因为医院或诊所在管理、监督等环节出现了疏忽,从而引发了医疗事故,那么医院或诊所同样需要为此承担责任。 另外,如果医疗器械、药品等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进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么相关的生产商、供应商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的来说,对于责任主体的确立及其责任的划分,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并通过专业的医疗鉴定程序进行明确的判定。 医疗事故责任主要归咎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需全面担责于其内治疗行为,管理疏漏或设备瑕疵所致事故,机构须负法律责任。医务人员若违反医疗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因过失致患者伤害,亦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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