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占有即所有是侵占罪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占有即所有是侵占罪么 "占有即所有"本身并非直接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手段,私自将委托其保管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 或者将他人遗失物、隐藏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或交付的违法犯罪行为。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明确规定,要构成本罪,必须符合特定的法定前提条件,这其中包括非法获取他人财产、侵占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标准、且被侵占的财产拒不返还或交付等多重要素。 值得注意的是,仅仅做到对财产的占有,并不能等同于对其进行非法占有,只有当这些条件都得到满足时,才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因此,仅从"占有即所有"这样一个简单的话语中,我们无法直接断言一个行为究竟是否已构成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占有即所有是侵占罪么判几年 侵占罪这一犯罪行为,严格来说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对那些原本属于被害人并由其委托自身代为保管之财物、遗忘物品以及埋藏物等进行非法占有,且数额较大,却拒绝归还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侵占罪的量刑,法院通常会做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甚至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样的判决。 然而,若行为人积极主动地采取行动,最终将所侵占的财物予以返还,或者是在他人明确寻求追偿的情况下,已经提前处理了所侵占的财物并且承诺给予相应赔偿,甚至是在他人提出追偿要求之后,仍然擅自处置了所侵占的财物,但随后又给予了相应赔偿等等,这些情况都不应被视为构成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占有即所有"本身并非直接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手段,私自将委托其保管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 或者将他人遗失物、隐藏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或交付的违法犯罪行为。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明确规定,要构成本罪,必须符合特定的法定前提条件,这其中包括非法获取他人财产、侵占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标准、且被侵占的财产拒不返还或交付等多重要素。 值得注意的是,仅仅做到对财产的占有,并不能等同于对其进行非法占有,只有当这些条件都得到满足时,才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因此,仅从"占有即所有"这样一个简单的话语中,我们无法直接断言一个行为究竟是否已构成侵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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