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吗
分类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之下,理所当然地,对于分公司所产生之债务,均由母公司(也即总公司)进行理清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是因为,作为非自然人的法律主体,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享有法人资格的地位,因此在民事责任方面,其必须依靠总公司来为之提供保护和具体落实。
然而,若总公司能够有充分的理由证明,该笔债务确实在母公司自行运营、自主核算以及拥有独立资金来源等条件具备的情形下产生的,那么,总公司或许才有可能通过某些策略途径,如减少甚至完全免除自身应承担的部分或全部经济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0 19:4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