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友好协商途径:
在您面临债务方拖欠款项的情况下,若在双方约定的偿还期限已经届满的前提下,债权人与债务人可尝试进行友好的协商,探讨分期还款或其他合适的解决方案。
(2)法律诉讼程序:
若经过充分的交流与商议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并且债权人在此过程中未得到任何有效的还款承诺,那么他/她可以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件、户籍簿册、法院起诉文书以及借款凭据等资料,向人民法院提出倾诉。
若法院最终判决债权方胜诉,而债务方未能依照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清偿欠款,那么债权人有权在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向作出该判决的法院递交申请,请求强制执行。
(3)支付令申请方法:
作为另一选择,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审理法院提请支付令申请来追讨欠款。
若是在收到支付令之后的十五天之内,债务方并未对此提出异议,那么债权方可申请法院进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