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能否成为抢劫罪的对象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债权凭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欠条,并不会作为抢劫罪的直接犯罪对象出现。
这是因为欠条本身并非财货,它仅仅代表着一方欠另一方的资金债务关系,仅为债权的法律证明文件。 然而,如果某人出于恶意,抢走欠条的目的在于消除债务,使得债权人失去追索权,进而实现对他人财产的非法侵占,那么此时他的行为便极有可能涉及到刑法中的抢劫罪。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此人的行为实质上已经侵害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