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分居期间收入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尚未解除的分居时期内,男女双方各自所获得的收入原则上仍然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范畴之内。
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就财产归属问题达成了清晰且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则应依照该协议中的规定予以处理。 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正式办理离婚手续之时,夫妻双方才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详细的划分和分配。 然而,若在分居期间,某一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其所取得的某些收入实际上属于个人所有,例如通过继承、接受赠与等方式获取的财产,那么这些收入便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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