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一方是否有权提出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残疾人当事人能否申请离婚,具体取决于多种因素。
首先,若争议的残疾人仅遭受身体残疾但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们与健康个体无实质性区别,可采用法律手段或双方协议来达成离婚诉求。 其次,若该残疾人需承受心理上的挑战,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那么在他们精神状态稳定时,同样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然而,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加以实现。 另外,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应先行更换监护人,然后再由新的监护人代表他/她处理离婚事宜。 最后,对于那些在智力及思维方面严重受损的残疾人,他们可能无法自我表达离婚意愿,在配偶对其权益构成威胁的前提下,新的监护人才有资格替代他们提出离婚诉讼。 总之,除非特定情形下允许,日前提及的个别案例,否则,任何此类诉讼都不允许他人代为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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