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农村房屋征收纠纷咋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纠纷问题的处理方式,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在当事人双方协商基础上妥善解决; 2.申请政府或其他权威组织介入进行调解或依据法律法规予以恰当处置; 3.对于行政部门所作处理决定持有异议者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等纠纷事宜应首先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加以解决;若协商无果,则交由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处理。针对单位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处理;而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则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处理。若当事人对相关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之前,各方均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