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房产纠纷起诉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我们必须正确地确定所要起诉之人或组织的准确身份信息。若对方向自然人,可前往对方户籍所在地所属的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证明;若是对象为企事业单位的话,那便需前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查阅并打印出该单位的基础注册信息。
2、针对上述问题的性质,接下来,我们要着手起草一份详实且明确的民事诉讼状。民事诉状中须阐明当事人的身份详情、诉讼具体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为了确保案件最后能得到顺利执行,还可以适时地向人民法院提出有关财产保全方面的申请。 3、完成民事诉讼状的全部草拟工作之后,接着需要将其和相关证据材料一同递交给当地人民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当案件被依法受理后,相应地区的人民法院将会下发《案件受理通知书》与《举证通知书》,同时还会提示付款事项。如果当事人未能在通知要求的七日之内依照规定缴付诉讼费用,那么人民法院将会裁定以撤销债务人起诉此案。 4、在接到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之后,当事人应当依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交案件所需的所有证据材料,若逾期提交,则这些证明文件将不会被法院认可,无法作为审理此案的依据。 5、当法院依据当事人提交的案件材料,审核无误并正式立案之后,将会安排合适的日期举行开庭审理。开庭之前,法院会提前向当事人进行通知,所有当事人都必须准时参加,如有特殊原因导致迟到了,而没有恰当的解释,法院将会作出裁决,裁撤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6、开庭审理过程首先需核实现场所有当事人的身份,然后由法院告知各当事人在此次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最后询问是否有人申请回避。此后,进入案件的事实披露阶段、证人出具证据与质证环节,法官会根据审理情况进行提问,接下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最后表达最后的意见。若审理过程中能够达成一致共识,则可以接受法院的介入调解,或者通过判决结束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专属管辖规定,向不动产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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