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开的公司如何缴纳公积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积金缴纳过程如下:
对于尚未支付过公积金的员工,各用人单位应当详细记录员工名单后,依照此名单为每位员工开设专属账户,以准确计算出所需交纳的总公积金数额,然后将相关费用上缴至公积金中心委托的特定银行机构; 至于已在其他单位中支付过公积金且需要转入新单位的员工,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盖有公章的“公积金转入通知”以及完备的“公积金变更清册”和“公积金汇缴书”,以此方式完成公积金缴纳的支付过程。 1.为此,各用人单位需安排相关部门携带关于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签订证明、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及公司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办理手续; 2.经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上述材料的仔细收集与核验之后,若所有材料均符合办理要求,便会着手办理公积金登记事宜。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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