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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纠纷违反哪些规定管辖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涉及房地产交易合同服务的法律争议方面,主要存在如下几种情况:首先,当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规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且该仲裁条款明示了其能够排除司法机关对该案件的司法管辖权时,那么应当遵照合同约定由指定的仲裁委员会来负责处理此案的相关事宜;
其次,若涉及的房产属于商品房类型,并且各方当事人通过共同商议达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管辖,那么按照协议约定,应由被选定的人民法院享有对本案的司法管辖权,但需确保这种约定不违背有关级别管辖的相关法律法规;
再次,若是涉案房产为商品房,而合同双方却未能就管辖权问题达成任何共识,那么将由被告居住所在地或合同实际履行地点的人民法院对此案行使司法管辖权;
最后,倘若所涉争议房产为政府制定价格的住房,且发生纠纷的交易行为也是基于政府制定的政策性住房买卖合同产生的,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的相关条款,即第28条,该类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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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7: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