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多长时间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通常是在受伤后的90天内展开。
不过呢,要是遇到特殊情况,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还可以再延长90天。 鉴定机构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出鉴定意见,如果鉴定过程比较复杂之类的原因,那么所需的时间可能就会相应地增加。 2.这里有个需要特别注意的点,要是当事人对伤残评定有异议,想要提起重新评定的话,申请重新评定的时间是在接到原来的评定结论后的3天内。 并且,重新评定后的伤残等级是以重新评定得出的结论为准的。 3.另外,要是当事人对自己委托做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不满意,也是可以在接到这些结论后的3天内,另外去委托进行检验、鉴定、评估,同时要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这些进行备案。 这样就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等相关工作的公正、合理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在交通事故中受伤,鉴定机构按常规应在其受伤后的90天内做伤残鉴定。但小朱情况特殊,相关部门批准延长90天。鉴定结果出来后,小朱对伤残评定有异议,他在接到评定结论3天后才提出重新评定申请,小李(鉴定机构人员)称已超期。争议点为小朱超期申请重新评定是否有效。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有异议,应在接到结论后的3天内提起重新评定,小朱超期申请不符合规定。 2、由于小朱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从规定的角度看,他的重新评定申请不应被受理,应以原评定结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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